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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漫类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网络动漫产品是指以计算机互联网和移动通信网等信息网络为主要传播平台、以电脑、手机及各种手持电子设备为接受终端的动画、漫画作品,包括FLASH动画、网络表情、手机动漫等,但不包括互联网上的动漫电影、电视剧,网络视听中的动漫节目。
证件

开展哪些情况,需要办动漫类网络文化经营许可

 

没有办动漫类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会有哪些影响?

 根据《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文化部令第51号)第二十一条
未经批准,擅自从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或者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依据《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的规定予以查处。

办动漫类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有哪些基本要求?

  • 经营者为依法设立独立法人公司;
  • 有100万以上的注册资金。注:企业注册资本认缴达100万即可;
  • 有确定的互联网文化活动范围;
  • 有适应互联网文化活动需要并取得相应从业资格的业务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
  • 有相应的经营管理技术措施;
  • 有适应互联网文化活动需要的设备、工作场所。

办动漫类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有哪些基础材料?

 

专业细致可靠的咨询服务,保障企业快速取得动漫类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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