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数据中心(IDC)业务,是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一种,是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B11类,
互联网数据中心(IDC)业务是指利用相应的机房设施,以外包出租的方式为用户的服务器等互联网或其他网络相关设备提供放置、代理维护、系统配置及管理服务,以及提供数据库系统或服务器等设备的出租及其存储空间的出租、通信线路和出口带宽的代理租用和其他应用服务。同时区分含不含互联网资源协作业务。
互联网数据中心业务(不含互联网资源协作)经营者应提供机房和相应的配套设施,并提供安全保障措施;
互联网数据中心业务也包括互联网资源协作服务业务。互联网资源协作服务业务是指利用架设在数据中心之上的设备和资源,通过互联网或其他网络以随时获取、按需使用、随时扩展、协作共享等方式,为用户提供的数据存储、互联网应用开发环境、互联网应用部署和运行管理等方式。
互联网资源协作服务业务如:网盘、云存储、云计算、PAAS、IAAS;
传统的互联网数据中心业务:如服务器机房出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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