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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演出剧(节)目是指演出单位或个人在特定的时间特定的环境下所举办的文艺表演活动,主要包括综艺晚会、音乐剧,实景演出,演唱会、音乐会、话剧、歌舞剧、戏曲、综艺、魔术、马戏、时装表演、民俗文化舞蹈等。
网络演出剧(节)目是指将演出剧(节)目和表演过程通过数字化录音、录像等表现形式,以互联网或移动通信网等信息网络为主要传播平台,以电脑、手机及各种手持电子设备为接受终端的录音、录像作品。
许可证全称: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经营范围:利用信息网络经营从事网络演出剧(节)目和网络表演
有效期:3年;
办理周期:给我们材料后30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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